治则
治则,即治疗疾病的法则。它是在整体观念和辨证论治精神指导下制定的,对临床治疗立法、处方、用药,具有普遍指导意义。治则与治法不同,治则是用以指导治疗方法的总则,治疗方法是治则的具体化。因此,任何具体的治疗方法,总是从属于一定的治疗法则的。比如,各种病证从邪正关系来说,离不开邪正斗争、消长、盛衰的变化,因此,扶正祛邪即为治疗总则。在总则指导下的益气、养血、滋阴、补阳等方法,就是扶正的具体方法;而发汗、涌吐、攻下等方法,则是祛邪的具体方法。
由于疾病的证候表现多种多样,病理变化极为复杂,病变过程有轻重缓急,不同的时间、地点与个体对病情变化也会产生不同的影响。因此,必须善于从复杂多变的疾病现象中,抓住病变的本质,治病求本;根据邪正斗争所产生的虚实变化,扶正祛邪;按阴阳失调的病理变化,调整阴阳;按脏腑、气血失调的病机,调整脏腑功能、调理气血关系;按发病的不同的时间、地点和不同的病人,因时、因地、因人制宜。
治病求本
治病求本,就是寻找出疾病的根本原因,并针对根本原因进行治疗。这是辨证论治的一个基本原则,故《素问·阴阳应象大论》说:“治病必求于本。”
“本”是和“标”相对而言的。标和本是一个相对概念,有多种含义,可用以说明病变过程中各种矛盾的主次关系。如从邪正双方来说,正气是本,邪气是标;从病因与症状来说,病因是本,症状是标;从疾病先后来说,旧病、原发病是本,新病、继发病是标。
在临床运用治病求本这一治疗法则的时候,必须正确掌握“正治与反治”、“治标与治本”两种情况。
1. 正治与反治
《素问·至真要大论》提出“逆者正治,从者反治”两种方法,就其原则来说,都是治病求本这一治疗原则的具体运用。
(1)正治
是逆其证候性质而治的一种常用治疗法则,又称逆治。逆,是指采用方药的性质与疾病的性质相反。即通过分析疾病的临床证候,辨明疾病性质的寒热虚实,然后分别采用“寒者热之”、“热者寒之”、“虚则补之”、“实则泻之”等不同方法去治疗。正治法适用于疾病的征象与本质相一致的病证。由于临床上大多数疾病的征象与疾病的性质是相符的,如寒病即见寒象,热病即见热象,虚病即见虚象,实病即见实象等等,所以,正治法是临床上最常用的一种治疗方法。
(2)反治
是顺从疾病假象而治的一种治疗方法,又称从治。从,是指采用方药的性质顺从疾病的假象,与疾病的假象相一致而言,究其实质,还是在治病求本法则指导下,针对疾病本质而进行治疗的方法,故实质上仍是“治病求本”。主要有“热因热用”、“寒因寒用”、“塞因塞用”、“通因通用”等。
热因热用:是以热治热,即用热性药物治疗具有假热症状的病证。适用于阴寒内盛,格阳于外,反见热象的真寒假热证。例如《伤寒论》“少阴病下利清谷,里寒外热,手足厥逆,脉微欲绝,身反不恶寒,其人面色赤……通脉四逆汤主之”,就是热因热用的范例。由于阳虚寒盛是其本质,故仍用温热药治其真寒,而假热就自然会消失。
寒因寒用,是以寒治寒,即用寒性药物治疗具有假寒症状的病证。适用于里热盛极。
阳盛格阴,反见寒象的真热假寒证,例如热烦证,因阳盛于内,格阴于外,出现四肢厥冷,脉沉,很似寒证,但有壮热心烦,口渴而喜冷饮,小便短赤等,因为热盛是其本质,故须用寒凉药治其真热,而假象方能消失。这就叫“寒因寒用。”
塞因塞用:是以补开塞,即用补益药治疗具有闭塞不通症状的病证。适用于因虚而闭阻的真虚假实证。例如脾虚病人,常出现皖腹胀满、时胀时减,不拒按,纳呆,舌质淡,脉虚无力,且并无水湿、食积留滞等征象可循,故以健脾益气治之,脾气健运,则腹胀自消。此外如久病精血不足的便闭;血枯、冲任亏损的闭经等,都应采取补益药治疗。这种以补开塞的治疗方法,叫“塞因塞用”。
通因通用:是以通治通,即用通利的药物治疗具有实性通泄症状的病证。适用于食积腹痛,泻下不畅,热结旁流;瘀血所致的崩漏;膀胱湿热所致的尿频、尿急、尿痛等病证。治疗可分别采用消导泻下,清热泻下,活血祛瘀及清利膀胱湿热等方法,都属通因通用范畴。
2. 治标与治本
在复杂多变的病证中,常有标本主次的不同,因而在治疗上就应有先后缓急的区别。标本治法的临床应用,一般是“治病必求于本”。但在某些情况下,标病甚急,如不及时解决,可危及患者生命或影响疾病的治疗,则应采取“急则治其标,缓则治其本”的法则,先治其标病,后治本病。若标本并重,则应标本兼顾,标本同治。
(1)急则治其标
《素问·标本病传论》说:“先热而后生中满者,治其标”,“先病而后生中满者,治其标”,“小大不利,治其标”。中满、大小便不利,都是较急重的症状,故当先治疗。如水臌病人,当腹水大量增加,腹部胀满,呼吸喘促,大小便不利的时候,应先治疗标病的腹水。大小便不利,可用利水、逐水法,待腹水减轻,病情稳定后,再调理肝脾,治其本病。又如大出血病人,无论属于何种出血,均应采取应急措施,先止血以治标,待血止后,病情缓和,再治本病。再如某些慢性病患者,原有宿疾又复感外邪,当新病较急之时,亦应先治外感以治其标,待新病愈后,再治宿疾以治其本。
(2)缓则治其本
对慢性病或急性病恢复期有重要指导意义。如肺痨咳嗽,其本多为肺肾阴虚,故治疗不应用一般的止咳法治其标,而应滋养肺肾之阴去治其本。又如在急性热病中、后期伤阴,则应养胃滋肾等。以上所述都是缓则治其本的应用。
(3)标本兼治
是指标病本病并重,则应标本兼治。如临床表现有身热、腹硬满痛、大便燥结、口干渴、舌燥苔焦黄等,此属邪热里结为本,阴液受伤为标,标本俱急,治当标本兼顾,可用增液承气汤治之。泻下与滋阴同用,泻其实热可以存阴,滋阴润燥则有利于通下,标本同治可收相辅相成之功。又如虚人感冒,素体气虚,反复外感,治宜益气解表,益气为治本,解表是治标。又如表证未解,里证又现,则应表里双解,亦属标本同治。
可以看出,标本的治疗法则,既有原则性,又有灵活性。临床应用或治本,或先治标,或标本兼治,应视病情变化适当掌握,但最终目的在于抓住疾病的主要矛盾,做到治病求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