扶正与扶邪
疾病过程,从邪正关系来说,是正气与邪气矛盾双方互相斗争的过程。邪正斗争的胜负,决定着疾病的进退。邪胜于正则病进,正胜于邪则病退。因而治疗疾病,就要扶助正气,祛除邪气,改变邪正双方的力量对比,使之有利于疾病向痊愈方向转化。所以扶正祛邪是指导临床治疗的一个重要法则。
1. 扶正与祛邪的概念及关系
《素问·通评虚实论》说:“邪气盛则实,精气夺则虚。”其治疗方法,则应“实则泻之,虚则补之”,(《素问·三部九候论》)所以补虚泻实是扶正祛邪法则的具体运用。
所谓扶正,即是扶助正气,增强体质,提高机体抗邪能力。扶正多用补虚方法,包括针灸、气功及体育锻炼等,而精神的调摄和饮食营养的补充对于扶正具有重要的意义。
所谓祛邪,即是祛除病邪,使邪去正安。祛邪多用泻实之法,不同的邪气,不同的部位,其治法亦不一样。
扶正与祛邪,其方法虽然不同,但两者相互为用,相辅相成。扶正使正气加强,有助于机体抗御和祛除病邪;祛邪能够排除病邪的侵害和干扰,使邪去正安,则有利于正气的保存和恢复。
2. 扶正祛邪的运用原则
运用扶正祛邪法则时,要认真细致地观察和分析正邪两方消长盛衰的情况,并根据正邪在矛盾斗争中的地位,决定扶正与祛邪的主次和先后。一般有如下几种情况:
扶正,适用于以正气虚为主要矛盾,而邪气也不盛的虚性病证。如气虚、阳虚的病人,应采取补气、补阳的方法治疗;阴虚、血虚的病人,应采取滋阴、补血的方法治疗。
祛邪,适用于以邪实为主要矛盾,而正气未衰的实性病证,如表邪盛者,宜发汗解表;邪在胸脘上部,如痰涎壅塞、宿食停滞,或食物中毒等、宜用吐法;邪在肠胃下部,如热邪与肠中糟粕互结,应采取下法;实热实火,宜用清热泻火之法;寒证宜用温中祛寒方法;湿证宜化湿、利湿;食积胀满,则宜用消导方法;有痰的应祛痰;有瘀血的,应活血化瘀等等均属祛邪范围。
扶正与祛邪兼用:适用于正虚邪实病证,而且两者同时兼用则扶正不留邪,祛邪又不会伤正。但在具体应用时,还要分清以正虚为主,还是以邪实为主。正虚较急重的,应以扶正为主,兼顾祛邪;而邪实较急重的,则以祛邪为主,兼顾扶正。
先祛邪后扶正:适用于虽然邪盛正虚,但正气尚能耐攻,或同时兼顾扶正反会助邪的病证,则应先祛邪而后扶正。如瘀血所致的崩漏证,瘀血不去,则崩漏难止,故应先用活血祛瘀法,然后补血。
先扶正后祛邪:适用于正虚邪实,以正虚为主的病人,因正气过于虚弱,兼以攻邪,则反而更伤正气,故应先扶正而后祛邪。如某些虫积病人,因正气太虚弱,不宜驱虫,应先健脾以扶正,使正气得到一定恢复之时,然后再驱虫消积。
调整阴阳
疾病的发生,从根本上说即是阴阳的相对平衡遭到破坏,出现偏盛偏衰的结果。对于阴阳的偏盛偏衰,《素问·至真要大论》指出应:谨察阴阳所在而调之,以平为期。”因此,调整阴阳,补偏救弊,恢复阴阳的相对平衡,促进阴平阳秘,乃是临床治疗的根本法则之一。
l. 损其偏盛
主要是说对于阴阳偏盛,即阴或阳的一方过盛有余的病证,临床即可采用“损其有余”的方法治之。如阳热亢盛的实热证,应“治热以寒”,即用“热者寒之”的方法,以清泻其阳热;阴寒内盛的寒实证,则应“治寒以热”,即用“寒者热之”的方法以温散其阴寒。
但是,《素问·阴阳应象大论》指出:“阴胜则阳病,阳胜则阴病。”阴阳偏盛的病变中,一方的偏盛,可导致另一方的不足,阳热亢盛易于耗伤阴液,阴寒偏盛易于损伤阳气,故在调整阴或阳的偏盛时,应注意有没有相应的阳或阴偏衰情况的存在,若已引起相对一方偏衰时,则当兼顾其不足,配合以扶阳或益阴之法。
2. 补其偏衰
这是对于阴阳偏衰,即阴或阳的一方虚损不足的病证,如阴虚、阳虚或阴阳两虚等,采用“补其不足”的方法治之。如阴虚不能制阳,常表现为阴虚阳亢的虚热证,则应滋阴以制阳,但最终导致肾阴亏,则应“壮水之主,以制阳光”;因阳虚不能制阴而致阴寒偏盛者,应补阳以制阴,最终导致肾阳虚损,则应“益火之源,以消阴思”。若属明阳两虚,则应阴阳双补。应当指出,阴阳是互根互用的,故阴阳偏衰亦可互损,因此在治疗阴阳偏衰的病证时,还应注意“阳中求阴”或“阴中求阳”;即在补阴时适当配用补阳药,补阳时适当配用补阴药。故《景岳全书·新方八略》中说:“此又阴阳相济之妙用也。故善补阳者必于阴中求阳,则阳得阴助而生化无穷;善补阻者必于阳中求阴,则阴得阳升而泉源不竭。”
此外,由于阴阳是辨证的总纲,疾病的各种病理变化亦均可以阴阳失调加以概括,故凡表里出入,上下升降,寒热进退;邪正虚实,以及营卫不和,气血不和等等,无不属于阴阳失调的具体表现。因此从广泛的意义来讲,诸如解表攻里、越上引下、升清降浊、寒热温清、虚实补泻,以及调和营卫、调理气血等治疗方法,亦都属于调整阴阳的范围。
调整脏腑功能
人体是一个有机整体,脏与脏,脏与腑,腑与腑之间在生理上是相互协调、相互促进的,在病理上则相互影响。当某一脏腑发生病变时,会影响别的脏腑功能。故在治疗脏腑病变时,不能单纯考虑一个脏腑,而应注意调整各脏腑之间的关系。如肺的病变,既可因本脏受邪而发病,亦可因心、肝、脾、肾及大肠的病变所引起。如因心气不足,心脉瘀阻,而致肺气失降的喘咳,应温心阳为主;因肝火亢盛,气火上逆所致的咳血,则应泻肝火为主;因脾虚湿聚生痰,痰湿塞肺,以致肺失宣肃的咳嗽痰多,应以健脾燥湿为主;因肾阴虚不能滋肺,肺失津润而致干咳、口咽干燥,则应滋肾润肺;因肾虚不能纳气,肺气上逆的气喘,应以温肾纳气为主;若因大肠热结,肺气不降而致的气喘,则宜通腑以泻大肠实热。又如脾脏病变,除本脏病变外,亦可由肝、心、肾及胃等病变引起。肝失疏泄,而致脾失健运者,应疏肝为主;脾土虚,则肝木乘之,治宣扶土抑木;命火不足,火不生土,应补火生土;胃失和降,以致脾失健运,则应着重和胃,以促进脾胃升降功能的协调。同样,其他脏腑的病变,也要根据各脏腑生理上的相互联系、病理上相互影响的道理,注意调整各脏腑之间的关系,使其功能协调,才能收到较好的治疗效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