预防
一、管理传染源
病人应隔离治疗至创口愈合、痂皮脱落或症状消失、分泌物或排泄物培养2次阴性(相隔5日)为止。
严格隔离并治疗病畜,不用其乳类。死畜严禁剥皮或煮食,应焚毁或加大量生石灰深埋在地面2m以下。
二、切断传播途径
必要时封锁疫区。对病人的衣服、用具、废敷料、分泌物、排泄物等分别采取煮沸、含氯石灰 (漂白粉)、环氧乙烷、过氧乙酸、高压蒸汽等消毒灭菌措施。用Ascoli沉淀试验,检验皮毛、骨粉等样品,对染菌及可疑染菌者应予严格消毒,最好用0.8kg/m3甲醛消毒,密闭24小时,可杀死病菌和芽胞。畜产品加工厂须改善劳动条件,加强防护设施,工作时要穿工作服、戴口罩和手套。
三、保护易感者
1.加强卫生宣教 对流行区人群进行卫生宣传教育,个人应养成良好卫生习惯,防止应肤受伤,如有皮肤破损,立即涂搽3一5%碘酒,以免感染。
2.健畜和病畜宜分开放牧,对接触病畜的畜群或经常发生炭疽的畜群进行无毒芽胞菌苗接种。
3.对从事畜牧业,畜产品收购、加工、屠宰业等工作人员和疫区人群,每年接种炭疽杆菌减毒活菌苗1次。目前采用皮上划痕法,每次用菌苗0.1ml,滴于上臂外侧皮肤,划一“井”字即可。四联菌苗(炭疽杆菌、土拉杆菌、鼠疫杆菌和布鲁菌)也已证明有效。
国外采用保护性抗原作预防接种,第一年肌注3次,各相隔3周,6个月后接种第4次,继每年加强注射1次,每次均为0.5ml。
密切接触者应留验8日,必要时早期应用青霉素、四环素等,对疑似病人可采取同一措施。
四、炭疽病疫苗
炭疽病疫苗能防止传染。但接种炭疽病疫苗不推荐也不允许用于公众疾病防治。
治疗
一、一般及对症治疗
对病人应严格隔离,对其分泌物和排泄物按芽胞的消毒方法进行消毒处理。给高热且流质或半流质,必要时于静脉内补液,出血严重者应适当输血。皮肤恶性水肿者可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,对控制局部水肿的发展及减轻毒血症有效,一般可用氢化可的松100一200mg/天,短期静滴,但必须在青霉素的保护下采用。有DIC者,应及时应用肝素、双嘧达莫(潘生丁)等。
二、局部治疗
对皮肤局部病灶除取标本作诊断外,切忌挤压,也不宜切开引流,以防感染扩散而发生败血症。局部可用1:2000高锰酸钾液洗涤,敷以四环素软膏,用消毒纱布包扎。
三、病原治疗
以青霉素为首选。对皮肤炭疽,成人每日160万一320万u,分次肌注,疗程7一10日。对肺炭疽、肠炭疽、脑膜炎型及败血症型炭疽,每日剂量应增至1000万一2000万u,作静脉滴注,并同时合用氨基糖苷类 (链霉素、庆大霉素、卡那霉素等),疗程需延长至2一3周以上。
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采用环丙沙星、四环素、链霉素、红霉素及氯霉素等抗生素。
抗炭疽血清治疗目前已少用。如有供应,则对毒血症严重者除抗生素治疗外,可同时应用抗炭疽血清肌注或静脉注射,第1日100ml,第2一3日各30一50ml,应用前需作皮试。